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第二批军队转业干部定销房销售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9]75号)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工作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军转干部定销房(君悦园)第一批销售工作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现按照“销售对象不变、销售价格不变、申购条件不变”的原则,启动第二批212套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工作。
一、销售对象
第二批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对象为转业时接收安置在徐州市区(不含贾汪区,下同)、目前仍在市区工作生活的无房军转干部。具体范围是1992-2004年度转业安置并在第一批未申购的军转干部和2005-2008年度市区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无房军转干部,指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军转干部夫妻双方均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没有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没有参加过集资建房和没有得到单位资助购建住房,没有领取过徐州市市区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补贴。对承租公有住房(含部队福利分房、建房,下同)的军转干部,确定购房后,必须退出其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发布售房公告
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工作小组通过网络发布第二批售房公告。
三、申请购房
符合申购条件的军转干部,将夫妻双方单位和军转干部转业前所在部队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的《军转干部购房申请表》(《军转干部购房申请表》附后,可自行复印或通过徐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xzrsrc.gov.cn〉下载),于2009年6月15日-6月21日17:00时前交至市人才宾馆309室(电话:0516-85605198),逾期不再接受购房申请。同时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本人转业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夫妻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夫妻双方均为军转干部的,只能由一方申请购房。
四、资格审查
(一)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市房管部门对申请购房的军转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二)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工作小组确定申请人资格后,网上公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