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总值班室)工作职责》和《巴彦淖尔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值班制度》的通知


  六、负责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办理群众来电和答复,不能答复的转有关部门、单位限时答复、处理;

  七、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好行政值班各项工作,保证每天24小时值守,随时将有关重要情况反馈领导。

  市政府应急办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值守应急、信息传输工作,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市政府值守应急和总值班工作达到“精、严、细、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除国家法定节日安排其他人员值班外,要按值班表严格履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接班手续要清、责任要明。

  二、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门以及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的正常来电要加强信息研判,全部登记后分别不同情况,该转交的转交、该办理的认真办理。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三、要准确记录电话接听的时间、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反映的事项等。接收到各地和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的其他信息,应详细询问并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人员伤亡与救护情况等,与来电方核对记录内容后,值班人员要认真研判,提出拟办意见及时呈报。

  四、无论是工作日白天或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接报的突发事件信息,都要迅速请示办公厅分管领导,按领导要求和信息报送范围迅速以纸制、传真、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市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履行签批手续后报告给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五、接到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后,应立即向有关单位及人员传达,并记录时间和接受人的姓名。

  六、主动做好信息处理跟踪问效工作,督促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事态进展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