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总值班室)工作职责》和《巴彦淖尔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值班制度》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9〕123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各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总值班室)工作职责》、《巴彦淖尔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各旗县区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全市政府办公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巴政发〔2007〕64号),并将各旗县区、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书面报市政府应急办。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
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工作职责
根据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巴机编发〔2008〕28号《关于设立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批复》精神,市应急办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综合管理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与市政府总值班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值守应急、信息传输工作。保持与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和旗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24小时联络畅通,接收和办理自治区政府、区直各部门的文电,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紧急重要事项的请示,保障市政府与上级政府、各旗县区、各部门、各专项指挥机构之间的联络畅通、信息交流,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等;
二、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应急事务,办理市政府及应急指挥有关应急决定事项、领导批示、指示的传达落实和督查反馈,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专项指挥机构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编制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
四、协助指挥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应急保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指导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政府值班工作情况,协调、指导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保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