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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中低产田改造攻关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㈡明确职责,加大力度。市农业综合开发办重点加强对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审核,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要采取责任到人、分片负责的方式,深入到项目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在日常检查指导的基础上,至少组织三次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市政府也将组织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旗县区、农垦局分管领导、项目区苏木镇(农场)主要领导,当前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实施上,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精品项目区。一要加大项目区的破旧力度。今后,凡是不大破大立的预备项目区,将不予立项;田间积土没清理、留死角的项目区,将不予验收。二要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项目区农田林网格严格控制在500亩以内,林木存活率要达到85%以上。三要高标准实施节水工程。黄灌项目区必须按设计完成斗、农两级渠道衬砌,并推广弧形断面,以提高衬砌渠道的防冻胀能力;井灌项目区必须管道输水到田间。四要加大项目整合捆绑力度。坚持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排水畅通工程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相结合,与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相结合,与村村通公路工程相结合,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结合,通盘考虑,整体联动,切实发挥涉农项目实施综合效益。

  ㈢宣传先行,发动群众。按照“尊重民意,群众参与”的原则,要深入项目区村社,大力宣传中低产田改造各项政策,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采取对比分析,说服教育的方式提高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采取借工还工、以工程换投劳、适当补贴等方式,解决项目建设中占地矛盾、投工投劳不足等问题,特别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清理田间积土和渠、沟、路整治,整体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㈣完善机制,严格管理。认真执行项目资金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和县级报帐制。市、旗县区两级审计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的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解决项目资金运管中存在问题,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招投标制,主要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在项目实施、竣工验收阶段,采取发放宣传册、建立公示栏(墙、碑)等方式,对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工程量、农民投工投劳折资,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完善建后管护制度,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后管护办法》的要求,明确建后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加强工程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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