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实行保护价收购基地农产品,年终结算时向农民返还流通、加工增值利润。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土地保底租金+按股分红”、“保护价收购农产品+按股分红”等利益分配模式,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推进基地建设模式创新,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大园区+小业主”、“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基地建设模式。
(五)加大“金土地工程”和土地整理实施力度。充分发挥“金土地工程”和土地整理支持基地建设的重要作用。“金土地工程”和土地整理实施规划、年度计划的拟定下达要与基地建设规划相衔接,优先在基地建设重点区域、示范区域安排。同时,要根据基地建设需求,设计具体工程项目,在对基地田、水、路、林、房、肥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地的产业特点,实现工程服务基地建设,扩展工程效益。
(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立区域性技术创新与应用试验站和技术创新团队。鼓励科研教学单位与科技人员创办、领办、联办示范园区。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形式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快培养科技示范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
(七)强化精深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基地农产品生产、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配套的协作体系。各个特色产业都要培育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加工龙头企业,做到有特色产业就有大龙头带动,形成大龙头带大产业、大产业支撑大龙头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到2012年和2015年,农产品加工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50家和200家。
(八)强化市场拓展。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在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先进、辐射能力强的批发市场,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促进超市、农业企业、基地的有效对接,在超市设立特色农产品专销区、专卖点和专柜,降低流通成本。发展网上销售、直销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畅通基地农产品流通渠道。到2012年和2015年,年交易额过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分别达到75个和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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