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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五、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规划引导力度。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集中力量打造县域优势产业带和专业乡镇。产业强县要制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由市(州)组织论证,报省上备案。方案一旦确定,要整合资源,优化要素配置,年复一年、一任接着一任干,促进优势产业由点状向带状、块状集中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项目资金渠道、性质、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涉农项目整合安排,打捆使用,坚持基地建到哪里,资金项目就安排到哪里。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参股、担保、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龙头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基地建设。对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并带动农户5000户以上的龙头企业(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发资金对其技术研发、产品质量认证、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给予重点支持。

  设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良种繁育推广、标准化生产示范,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发展规模化设施栽培、改善农业物质装备条件、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新增的农业投入要积极支持基地建设。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要切实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着力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和品种,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农业科技贷款的支持力度,有效增加对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

  鼓励各类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担保业务,发展会员制担保公司,推行农户联保、农户互保、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地业主提供多种信用担保,有效分散和转移农业贷款风险。

  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步伐,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根据我省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财力状况,逐步增加保费补贴险种,提高风险保障能力。探索由财政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基地农户等多方出资设立风险金,化解市场风险。积极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和金融、担保、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四方合作+保险”试点。

  (四)加大机制创新力度。推进组织形式创新,大力扶持多元化、多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农民开展多渠道、多领域联合与协作,提高基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基地建设项目。规范和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行相对集中连片开发和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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