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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轻工业振兴实施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2009-2011年三年内,对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有关企业和微利企业,所涉及的建设项目收费可申请享受省重点建设工程优惠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三)建立储备制度
  建立非常时期积压纸张纸浆产品省临时贷款储备制度和省食盐储备制度,选择泰格林纸集团和轻工盐业集团作为试点,省财政给予储备产品贷款贴息支持。
  (四)加快技术进步
  积极推荐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纳入国家技术改造支持项目库。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轻工行业重点技改项目。发挥食品、造纸、陶瓷、塑料、皮革等省级研究院所的作用,突破制约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
  (五)加大融资支持
  金融机构对一些基本面较好、带动就业明显、信用记录较好、产品有市场但暂时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对到期贷款适当展期。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或以股权质押、仓单质押、私募股权及上市等方式融资。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积极为轻工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
  (六)搞好结构调整
  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各生产要素向产业集群、重点园区和产业基地、优势企业集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加速扩张。培育和发展唐人神、金健米业、省茶业公司、泰格林纸集团、华联瓷业、东信烟花等一批产业集中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装备的产业政策。
  (七)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发挥湖南轻工职业教育集团的作用,培养掌握行业先进技术的专业人才。加快培养技术技能劳动者,提高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和比重,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八)发挥行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行业准入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轻工业经济运行及预测预警信息平台,为政府、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探索开展对规模以下企业的信息统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附件: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主要参与部门

完成时间

1

扩大产品销售

省经委

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2009-2011

2

减轻企业负担

省经委

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2009-2011

3

建立储备制度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省经委等

2009-2011

4

加快技术进步

省经委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乡镇企业局等

2009-2011

5

加大融资支持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监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经委、省国资委等

2009-2011

6

搞好结构调整

省经委

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2009-2011

7

加强人才培养

省劳动保障厅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轻工行管办等

2009-2011

8

发挥行业作用

省经委

省统计局、省轻工行管办等

20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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