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自治区筹备机构和市领导对此次“宁洽会”的各项要求,协调各单位顺利推进筹备工作;
4、负责市领导推介材料的起草及制作同步演示电子文件;
5、围绕我市工业上“一强五优”、农业上“两强多优”服务业“三个中心一目的地”等重点发展领域,征集、筛选一批可操作性强、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高的对外招商项目;
6、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宁东基地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7、督促、统计上报拟签约项目,并组织参加“宁洽会”项目签约仪式;
8、负责银川市邀请客商数额统计上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9、做好与自治区“宁洽会”筹备机构联络对接,协调应邀参会客商的餐饮、住宿和车辆;
10、做好“宁洽会在线”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资料准备工作;
11、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市旅游局:
1、包装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组织有实力、有意愿招商引资的旅游行业企业参加“宁洽会”,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2、筛选精品旅游项目,着力推介银川旅游品牌,提升银川对外知名度;
3、积极联系自治区旅游局和相关旅行社,利用“宁洽会”洽谈合作项目和开展银川旅游景点推介,推广银川旅游品牌。
4、广泛联系邀请国内外客商参加“宁洽会”。(邀请客商数额见附件2)
市工商联:
1、积极组织银川市商(协)会及会员企业参加“宁洽会”;
2、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市接待办:
做好参加“宁洽会”重要客商市领导会见、礼品准备工作。
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市政府深圳办事处:
1、广泛联系邀请国内外客商参加“宁洽会”,并选择重点客商,安排市领导会见;(邀请客商数额见附件2)
2、配合各招商主体单位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实地考察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1、起草准备辖区投资环境、优势特色产业情况介绍,包装本区域内的对外招商项目并对外推介;
2、积极组织本辖区企业参加“宁洽会”,做好企业参展和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3、积极参加“宁洽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与参加“宁洽会”国内外客商、商(协)会开展项目对接洽谈,并随时做好客商实地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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