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2009年度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9〕8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河城区2009年度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按照《巴彦淖尔市临河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提出2010年建成自治区园林城市的工作任务,将2008年未完成的任务顺延至2009年合并落实,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总揽,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植绿,捐绿,护绿”为主要内容,形成全民动手植绿,社会各界捐绿、专业部门建绿的创建机制,点、线、面同时推进,乔、灌、花、草合理配置,不断提高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园林绿地快速大幅增长,确保如期完成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分期目标。
二、工作任务
㈠春季绿化
通过实施春季具备绿化条件的工程项目,使临河城区新增各类绿地面积6668亩,其中城区范围增加3327亩,城市外围增加3341亩,公园绿地增加1519亩。按201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9.5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37万人计算,城市绿地率由原14.56%提高到18.33%,人均公园绿地由原3.59平方米提高到5.68平方米。
⒈河套公园、西区绿轴、西郊带状公园、西区11条道路配套绿化和西区住宅小区配套绿化工程,面积2678亩。责任单位:市新区办。
⒉金川河带状公园南起北边渠,北至新华街,面积68亩。责任单位:市建委。
⒊永济渠两侧南起临磴出口、北至二职人行桥,面积95亩;永刚渠与绕城线夹带,西起大兰庙桥、东至永刚渠一闸面积49亩;北边渠与包兰铁路夹带,东起明珠路、西至临策铁路,面积125亩。三项合计面积269亩。责任单位:永济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