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国家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省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林业局自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职工自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3、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各地自查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检查的方式进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及进行现场实地踏查的形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总体时间安排为6月3日-6月18日,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3日-6月8日):各地自查阶段。各地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我梳理,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6月9日-6月18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检查阶段。
四、检查人员
详见附件。
联系人:李守林、左腾
联系电话:0431-82752385、82752386
电子邮箱:jlspgb@163.com
附件:检查组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
检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
组 长:柳 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邹继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田玉山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组 员:孙贵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孟建宇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副处长
李澎渤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一名
省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一名
省林业厅工作人员一名
省财政厅工作人员一名
第二组:松原市、白城市
组 长:李福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孙光芝 省林业厅副厅长
邹占卿 省民政厅副厅长
组 员:陈 岩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陈 利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