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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检查的通知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国家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省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林业局自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职工自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3、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各地自查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检查的方式进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及进行现场实地踏查的形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总体时间安排为6月3日-6月18日,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3日-6月8日):各地自查阶段。各地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我梳理,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6月9日-6月18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检查阶段。

  四、检查人员

  详见附件。

  联系人:李守林、左腾

  联系电话:0431-82752385、82752386

  电子邮箱:jlspgb@163.com

  附件:检查组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
  检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

  组 长:柳 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邹继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田玉山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组 员:孙贵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孟建宇  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副处长

      李澎渤  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一名

  省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一名

  省林业厅工作人员一名

  省财政厅工作人员一名

  第二组:松原市、白城市

  组  长:李福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孙光芝  省林业厅副厅长

      邹占卿  省民政厅副厅长

  组 员:陈 岩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陈 利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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