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建立健全政府办公系统信息工作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的搜集报送网络和机制,确保领导需要的各类重大信息都能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及时获得。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信息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旗县区政府要健全完善信息机构并配齐专职人员;市直各部门要配备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要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一个有领导分管、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有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工作的局面。继续坚持信息员调训、跟班学习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各个时期的计划,定期做好信息员调训工作。
㈡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设施建设
必备适用的工作设施条件是搞好政务信息工作的技术支撑和硬件基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特别是无纸化办公的要求,为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信息来源,点、线、面结合,形成政务信息工作固定长效的运转机制。要有专门的计算机接收、储存、整理、编辑、报送政务信息,并专人专管。
㈢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是搞好政务信息的重要保障。一是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向市政府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发。对信息筛选、文字加工、校对审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信息质量。二是完善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厅定期或不定期下发《信息报送要点》及专题约稿信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约稿,及时组织,保证质量,按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对报送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三是完善督查反馈制度。各地各部门对领导批示的政务信息,要按批文范围,迅速通报批示内容;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要责成专人负责督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形成信息工作多出精品、快出精品的局面。五是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
五、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部门政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信息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政府办公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办公室主任要具体抓信息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创造条件,安排列席本级领导研究工作的专题会议、阅读有关文件、随同领导外出调研等。要加强信息工作基础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专项用于信息开发、配备及更新设备和组织开展信息调研、信息交流等活动。要经常给信息工作人员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对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在政治上要关心,业务上要指导,工作上要给予大力支持。要层层下达信息工作任务,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