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科学发展沙区产业。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科学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确定产业门类和产业布局,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在优化开发区培育发展有机种养业、水产业和旅游业,在适宜地区发展以肉苁蓉为主的药材产业,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有机农畜产品和最大的肉苁蓉产业基地。鼓励大型龙头企业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整合沙区土地资源,发展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生产。市农牧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协调相关旗县、农垦局制定具体规划及实施方案。以特色资源为依托,科学规划发展农林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合理有序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八、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沙区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必须进行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就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科学分析、预测和评价。对不具备水源条件,可能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可能对沙区环境造成污染破坏,预防和控制措施不配套的开发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立项。环评工作由环保部门负总责,水利、林业、草原监理等部门各司其职,配合搞好分析评价、检查验收及跟踪问效。
九、强化依法治理。认真做好防沙治沙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沙治沙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防沙治沙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草原监理、沙区防火、水土保持等专业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职责,改善装备水平,完善联动机制,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委、政府政策规定,进行滥垦、滥牧、滥采、滥伐,破坏沙区植被及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因不合理开发建设或后续保障措施不配套、执行不力造成沙区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或环境污染的,要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恢复治理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加强防沙治沙科学研究。鼓励各级科技部门和科研院所根据乌兰布和沙漠实际,设立防沙治沙课题,开展多部门、多学科、多层次的技术攻关,重点解决沙生植物选育、沙区植被恢复、困难立地造林、沙生灌木开发利用以及沙区低洼地盐碱化等技术难题,市、旗财政要核定专项经费予以支持。认真总结防沙治沙成功经验,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提高防沙治沙科技含量。注重培养防沙治沙科技人才。鼓励科研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技术承包,实行有偿服务。对长期在沙区基层单位工作的防沙治沙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中按苏木镇人员对待、技术职务聘任方面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