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为高层次人才办理参加补充社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年缴费额不超过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12部分,可进入企业成本,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进入个人账户。高层次人才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的,可将一次性奖励资金划入补充社会保险,进入个人账户,用于对高层次人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补充。
7、对依托农家院落创办“农家乐”的,免收地方各项税费。对农民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非农业生产的,享受国家、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8、失地农民享受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同样的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四)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1、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的“一站式绿色通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审贷效率,按照权责利对等原则,将贷款数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审贷权限下放到三区政府,风险由三区政府承担。推行小额担保贷款机构与银行联合办公,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实行一次审核,一次审批,一次办结。
2、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反担保,制定《银川市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反担保办法》,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反担保风险基金,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反担保。贷款数额在2万元以下的,免予提供反担保。对提供小额贷款反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年底实绩考核分数的基础上,每人每次增加1分。
3、在市工商联设立“银川市青年创业资金”,为有可行创业计划的青年提供创业无息启动资金支持。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将全民创业办公室设立在市政府办公厅,确保靠前指挥、运转高效、协调有力。强化部门推进创业工作职能,从机构编制的角度对各部门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形成共同推进工作的政务环境。建立部门工作联动机制,部门间加强沟通和协作,协同联动;系统内上下联通,合力推进。
(二)搭建创业平台。根据我市产业集聚、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规划建设一批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为初始创业者提供发展空间。结合工业“一强五优”、农业“两强多优”、服务业“三个中心一个目的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开展创业示范城区、街道、乡镇、社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制度。提升现有各类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创业街发展水平,制定《银川市创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规划》,明确硬件建设和完善服务功能,命名一批创业示范园区(基地),并给予重点扶持,以示范带动全市创业园区、基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