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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09]1451号)


市人力社保局:
  你局《关于申请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人社函[2009]80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规定,现将你局人事考试中心向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人员收取的考试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编码155004046),客观题考试(共2科)每人每科5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人事考试中心25元)、主观题考试(共2科)每人每科60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人事考试中心30元)。
  二、请你局人事考试中心持本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事宜,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上述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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