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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5.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做好设备购置、日常运行、资源建设、软硬件平台建设、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和数字资源加工与整合等工作。提高网络速度,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文化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发展优秀网络文化,不断丰富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国家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分中心的建设。切实推进区(县级市)支中心和街(镇)、社区(村)基层服务点建设。以街(镇)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有线电视网为依托,建设遍及城乡的服务网络。到2010年,实现12个区(县级市)建有支中心,全市100%的街(镇)、社区(行政村)建有基层服务点。(市级分中心由市文化局组织实施,区级市中心和基层服务点由各区、县级市政府组织实施,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6.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实施电影“2131”工程,全面开展公益性数字电影定点或流动放映。采取“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采购、农民受惠”的原则,由市、区(县级市)、镇三级财政投入资金购买数字电影技术服务,实现从2009年起每个行政村每月最少放映1场数字电影的目标。(由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7.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以全国“农家书屋”建设标准(图书1500册、报刊30— 50种、音像制品100种)建设“农家书屋”。到2010年,在全市农村行政村(有条件的可延伸到自然村)、农村转制社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和居住相对密集的社区,建成“农家(社区)书屋”,并在有条件的地方配套建设“绿色网园”。 “农家书屋”、“绿色网园”要与农村文化室配套建设,“绿色网园”、“社区书屋”在城市人口密集的社区可视财力适当增加,其日常维护管理经费由镇(街)自筹解决。(由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精神文明办、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三、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坚持开展“文化进社区”和“文化下乡”活动。重点办发社区“周周乐”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和乡村“文化大篷车”巡演活动。各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农村)、包片辅导制度。各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每年免费为群众演出、举办各类活动50场(个)以上,并明确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专题文化活动的比例。各级图书馆每年举办各类讲座、辅导、培训、展览等活动不少于20个;各街镇文化站每年开展演出、展览、培训等文化艺术活动12次以上。各村(社区) “农家(社区)书屋”每年开展以阅读为主题的群众读书活动4次以上。群众文化工作人员每年要有36天以上深入街镇、社区和农村开展培训、辅导、调研。各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并积极参与社区、农村文化建设,每年举办讲座、培训、巡展等博物馆文化活动。市属专业艺术院团要制订每年送戏下乡的计划,每年为基层群众送演出100场以上。鼓励各演出团体为低收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免费或低价演出。城市公园要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方便。(由市文化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市政园林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和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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