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各区(县级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各区(县级市)有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或博物馆,其中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各级图书馆应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支中心、未成年人书刊阅览区、未成年人电子阅览区和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各级文化馆应设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和投影室、展览厅、老年人活动室、未成年人活动室以及主要艺术门类的活动及培训场所。同时,将文化广场的建设纳入各区(县级市)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不同规模的文化广场。2010年,实现城区居民平均每千户拥有一个标准的文化活动(包括健身休闲)户外广场,每千人拥有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由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市、区(县级市)两级宣传、发展改革、规划、文化、新广、财政、建设、国土房管、人口计生、科技、信息等部门配合)
2.推进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广州歌剧院、广州新图书馆、南越王博物馆整治工程及南越王宫博物馆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由市文化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单位配合)
3.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巩固已有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消灭覆盖盲区和增强覆盖效果,在区(县级市)文广新局监督指导下,以区(县级市)新闻中心和广播电视台为建设实施单位,依托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镇广播电视站(有线电视维护站),构建以有线电视网络为主体,无线覆盖为保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为补充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确保2010年完成广州市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提高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以卫星接收方式解决边远、居住分散地区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难等重大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及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配合)
4.推进数字家庭建设工程。以建设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为契机,加快推进数字家庭技术、应用、业务和体制创新,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率先实现三网融合,利用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等资源,加快推进集娱乐、商务、信息为一体的内容与业务平台的集成,使数字家庭平合成为公共文化信息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市信息办牵头组织实施,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和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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