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第四批云南省生态乡镇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79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根据《云南省生态乡镇建设管理规定》,经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州(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预验收,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最终审定,现命名宜良县马街镇等31个乡镇为第四批云南省生态乡镇。
获得云南省生态乡镇命名的乡镇,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强化创建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狠抓创建规划落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促进全省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保障生态乡镇创建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附件:第四批云南省生态乡镇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四批云南省生态乡镇名单
(共计31个)
昆明市:
宜良县马街镇 安宁市青龙镇 安宁市太平镇 安宁市禄裱镇 安宁市县街镇
曲靖市:
沾益县白水镇 马龙县马过河镇
玉溪市:
新平县平甸乡 新平县平掌乡 峨山县化念镇 峨山县岔河乡 峨山县富良棚乡 峨山县小街镇
保山市:
隆阳区板桥镇 腾冲县猴桥镇
文山州:
文山县古木镇 砚山县阿猛镇 马关县马白镇 西畴县莲花塘乡
西双版纳州:
景洪市勐旺乡 景洪市嘎洒镇 景洪市勐龙镇 景洪市勐养镇 勐腊县勐捧镇 勐腊县勐满镇
勐腊县关累镇 勐海县格朗河乡 勐海县勐满镇
大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