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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文件的通知
(云政发[2009]7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刻认识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重要意义
  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把握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的难得机遇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对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二、切实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我省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措施,加强成品油销售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前国内外成品油市场动态,做好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购、销、存监测工作,在继续坚持成品油市场监测周报、月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成品油市场资源流向、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动态的监测分析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报告,各地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省内成品油市场稳定。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对行政区域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实现管理与服务日常化、制度化。同时,要主动配合各地物价、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严肃查处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抢购囤积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维护成品油经营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推进。
  三、建立和完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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