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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坚持外引内联,实现多轮驱动。鼓励和引导产业关联度大、经济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实行强强联合,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嫁接和改造区内企业,借船出海,推动发展。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产业化经营。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完善的联结方式,形成企业与农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实现双赢的有效机制。支持龙头企业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产、加、销经营一体化,促进同行业同产业的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优化整合,实现产业集聚,培育创建知名品牌,打造大型企业集团。
  ——坚持科技创新,促进产品提质增效。整合资源,加强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加大技术集成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促进产品提质、产业增效。
  ——坚持政策引导,实行以奖代补。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扶持政策,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在继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的同时,新增财政支农资金重点向龙头企业倾斜,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以奖代补和项目带动等激励发展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各产业发展现状和目标,科学制定促进龙头企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升级评价体系,明确财政扶持的龙头企业标准,完善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竞争的动态管理机制,有进有出,真正将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纳入重点扶持范围。
  三、发展目标
  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带动企业集群发展,引领产业快速升级。从2009年起,经过4年努力,力争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10家、超5亿元的20家;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在2008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0亿元以上,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1: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一)集中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整合资源、整合资金,大力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检验监测、品牌培育、产品推介等环节,切实提高龙头企业的生产加工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带动辐射能力。每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壮大一家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
  (二)大力培育企业集群。以骨干龙头企业为核心,带动同类同产品企业的联合与合作,构筑龙头企业集群;引导和支持区域优势明显、效益突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中小型龙头企业迅速成长,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化势区域集聚。
  (三)着力培育名优品牌。把扶持龙头企业与打造知名品牌结合起来,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市场开拓和品牌创建,实现企业与品牌的嫁接。到2012年,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个,宁夏名牌产品达到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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