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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五、做好标准化公寓的申报和复查工作。各高校要根据修订后的《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标准》,在新公寓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标准化公寓的硬件配套设施,并积极落实经费改造旧公寓,力争全校多数公寓均达到标准化学生公寓的要求。各学校定期对本校的公寓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并积极申报“标准化学生公寓”,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使学生公寓的建设和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估组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评估验收,经评估组验收合格的公寓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学校后勤与产业网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厅党组审定后,将授予“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对获得“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的公寓,我厅将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其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每五年定期复查, 复查抽查不合格的,将撤销其“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

  附件:《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标准》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标准

  一、条件设施(30分)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生均建筑面积:本专科生≥6.5m2;硕士生 ≥8 m2;博士生≥12 m2

每室定员:本专科生≤6人;硕士生≤4人;博士生≤2人。

 

8

生均面积少0.5 m2以内扣2分,少0.5m2-1m2的扣4分,少1m2以上的该项不得分;

每室超1人扣1分

 

2、室内配置:每生一床、椅(凳)、书桌、衣柜、书架、电源插座、网络接口。有节电、节水设施,电话接口。

4

缺项或破损酌情扣分

 

3、室内硬件:墙面洁白,地面水磨石以上标准,门窗玻璃完好,有防盗、防蝇设施。

3

缺项或破损酌情扣分

 

4、楼内厕所、盥洗间地面贴地砖,墙面贴瓷砖。墙面瓷砖离地面1.2-1.5米(示范性公寓应到墙顶部)。配置蹲坑、洗水池,通风采光好。

3

缺项或破损酌情扣分

 

5、每栋楼:设有值班室、辅导员室、学生学习活动室。

4

每缺一项扣2分

 

6、公寓区内有相对集中的洗涤设施、设备。有凉晒衣服的设施。

3

每缺一项扣1分

 

7、按照《国家建筑防火规范》,每层楼配备有足够数量的有效的专用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出入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警示标识、标志规范、醒目。

3

缺项酌情扣分

设施设备应按规定和要求定期审验。

8、公寓区内自行车存放点规范,公寓楼前无摆摊及推销现象。

2

不达标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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