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新乡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人员联系表
2.新乡市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制度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新乡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人员联系表
单位名称:(盖章)
| 负责人
|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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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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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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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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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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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人员分工如有变动,请按上表内容认真填写,并将变动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
2. 如果联络员为两名,可另外填写一张联络表,同时上报。
3. 市政府法制办地址:市行政办公大楼4-448房间。
附件2
新乡市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报送、编辑和报道,搞好政府法制宣传,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渠道畅通、反应灵敏、层次多样的信息网络,客观、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政府法制工作情况。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负责全市政府法制系统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管理和考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应明确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政府法制信息。
第四条 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