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中国移动3G(TD-SCDMA)建设工作的通知
(新政文【2009】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3G(TD-SCDMA)是我国通信业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的国际标准,是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标志。大力推进3G(TD-SCDMA)工程建设和产业化运营,对于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我国通信信息安全的技术防范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推进我市3G(TD-SCDMA)的建设和发展,现就进一步支持中国移动新乡分公司3G(TD-SCDMA)网络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全市3G(TD-SCDMA)网络建设及运营对于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带动全市电子信息产业不断升级改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全市3G(TD-SCDMA)网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推进网络建设和运营,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将3G(TD-SCDMA)发展纳入到本地区和部门发展规划纲要,在发展上予以政策倾斜,充分体现3G(TD-SCDMA)是我国3G主导标准的优势。
三、要明确职责,优化程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在市政规划、基站选址、环保审批、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四、要将3G(TD-SCDMA)产品和应用纳入我市政府采购产品目录,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率先使用3G(TD-SCDMA)业务,引导和鼓励3G(TD-SCDMA)技术在电子政务、应急管理、无线城市、农村信息化、电子商务及其他领域的应用,为3G(TD-SCDMA)业务开展创造便利条件。
五、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3G(TD-SCDMA)建设的重要意义。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3G(TD-SCDMA)自主创新成果和支持网络建设政策措施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使用民族品牌产品的自豪感,为推进我市3G(TD-SCDMA)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