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9】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新乡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救治手足口病的能力,规范操作程序和内部管理。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加强托幼机构、学校手足口病发现、报告和预防控制能力。
(三)提高疾控部门对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和疫情的应对能力。
二、督导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卫生监督所,市手足口病定点医疗机构。
三、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访谈、抽查。
四、督导时间安排
每周督导一次,依据疫情确定每次督导重点内容。
五、督导分组
共分为四组第一组:长垣县、封丘县、原阳县、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组 长: 李前民
成 员: 张 印 张明俊 李爱玲
第二组:获嘉县、辉县市、新乡县、市教育局、市食品卫生监督所,
组 长: 孙 立
成 员: 闫建明 杨复枝 朱德华
第三组:卫辉市、延津县、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手足口病定点医疗机构,
组 长: 陈有科
成 员: 乔红艳 芦天成 潘 艳
第四组: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开发区、
组 长:刘红霞
成 员:李学玲 魏光静 卞建中
六、督导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传达贯彻省、市手足口病防控救治工作会议精神,领导小组和专家队伍组建,定点医院防控工作部署,专业人员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部门联合督促检查学校、幼托机构防控等。
(二)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支持防治能力建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教育部门: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建立防控规章制度,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四)民政部门:对重症特困患儿给予救助。切实做好儿童福利机构手足口病的预防和疫情防治,保障在院孤儿、弃婴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