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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9〕108号)


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请示》(渝发改文〔2009〕612号)收悉。经2009年6月15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修改完善的《重庆市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范围主要是梁滩河流域干流和重要支流河道两侧各30米的河岸走廊,涉及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和北碚区行政管辖范围。

  三、梁滩河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建设水利防洪、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市政设施配套等工程,优先实施防洪、治污项目。

  四、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综合治理目标、进度安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办法及有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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