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北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城管〔2009〕112号)
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市城区内河管理处、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陆家河中水回用设施调控功能,提高北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利用率,促进水体流动,补充水源,局部改善江东北区桑家河、朱家河等主要河道水质,现将《北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调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一日
附件:
北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调控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陆家河中水回用设施调控功能,提高北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利用率,促进水体流动,补充水源,局部改善江东北区桑家河、朱家河等主要河道水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江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该片区水质巡查工作,及时反馈水质情况。
(二)市城区内河管理处:随时掌握该片区水质情况,调控中水。
(三)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根据中水需求量,安排生产,排放中水。
二、工作要求
(一)区域水质正常,每日安排1万吨中水,以补充、推动该片区河网水。
(二)区域水质较差现象或重大创建活动,每日安排1.5万吨中水,以缓解该片区河网水质。
(三)丰水期时,根据该片区水质情况暂停运行。
三、中水调控设施
(一)北区污水处理厂:中水生产量1.5万吨/日。
(二)陆家河翻水站:泵流量每台1100/小时(一用一备)。
四、调控区域和范围
污水处理厂→陆家河→陆家河翻水站→桑家河、朱家河、李家河、后西河、长塘河等江东北区河道→印洪碶、长塘河1#出口、南余河翻水站、徐家河翻水站排入甬江。
调控范围为世纪大道-民安路-甬江所围,调控水域面积约29万平方米,涉及河道约20条左右。
五、工作流程
图(略)
江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该片区的水质巡查,并把结果及时反馈市城区内河管理处;市内河处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市城市排水公司进行中水生产,中水调控工作由江北柳西翻水站养管中心负责;中水生产由江东北区污水厂生产运营科负责。
六、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