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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调研信息每采用1条在同级信息采用计分基础上加5分;同一信息被不同级别采用可重复计分。
  (二)奖惩措施
  年底由省国资委纪委统一对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对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表彰设“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优秀单位”,“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中1-5名省属企业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优秀单位”,考核1-15名省属企业每户推荐1名“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重要紧急事件发生后未按时按要求及时报送的取消参与年度评奖资格。
  表彰由省国资委纪委发文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系统通报。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考核优秀单位和个人除给予表彰外,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五、考核要求
  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常抓不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信息报送任务。要高度重视对信息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为信息员提供阅读文件、参加会议、跟随领导进行调研的条件和机会,让信息员能够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纪检监察信息员要主动加强学习,认真履行信息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信息工作纪律和程序要求,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编写的能力和水平。
  (一)信息的内容
  纪检监察信息应紧紧围绕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对上级反腐倡廉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一个时期内工作完成情况;
  2、各级加强党风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做法,党政主要领导抓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调研成果;
  3、上级领导同志在本单位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活动情况及讲话要点;
  4、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5、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6、容易造成政治影响的重大问题,上访、事故、灾情等突发性事件,重要社情民意;
  7、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8、查处或配合查处的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9、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效能监察方面的做法;
  10、其它有价值的相关信息。
  (二)信息报送的类型
  1、动态信息的报送。客观反映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实报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不能任意编造、无中生有,要详略得当、准确无误。同时,注重突出信息的时效性,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跟踪报道。
  2、综合信息的报送。把一个时期开展的一些单一的、零碎的工作情况汇集到一起,综合分析,加工提炼,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的综合信息,比较全面地反映情况,为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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