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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对我市公共交通及水上客运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二)水上客运方面

  1、安全意识不够强。如北堤码头香洲客运站“安检机”未开启,对“危险品”检查形同虚设。

  2、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当前正值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九洲港客运站作为全国较大的水路口岸客运站尚未悬挂任何有关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横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汲取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隐患,堵漏洞,坚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务必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并熟练掌握工作中的各项应急技能。

  (三)明确责任,落实安检制度。对乘客携带明显疑似“危险品”上车的,公交车司乘人员有责任进行检查;如发生突发事件,司乘人员应迅速组织乘客撤离现场逃生;配备“安检机”的客运站,要切实落实安检制度,严禁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船);要完善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保管和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公交车要增加配备“安全锤”和设置警示标志,每辆车应配备5把“安全锤”,其中3把装置在车门对面车厢内,2把装置在车门一侧车厢内,同时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如有丢失应及时补充;对陈旧失效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五)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各公交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尤其是强化对车辆电器和燃油系统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步伐。

  (六)完善应急警示标志。要在车门相应位置设置应急手动开启车门警示标志;对缺失的应急警示标志要及时补充完善。

  (七)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应急的宣传和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公交车内电子屏幕、语音设备等方式,向乘客宣传禁带“危险品”上车,爱护和正确使用车内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如何应急逃生的技能。

  特此通报。

  二OO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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