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9]67号 2009年7月10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促进和保障我省对外劳务合作事业稳妥、安全、可持续发展,按《商务部 外交部 公安部 监察部 交通运输部 国资委 工商总局关于
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商合发〔2009〕26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 外交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监察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请做好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事》(商合电〔2009〕1524号)精神,省政府决定,自2009年7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省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我省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健全和完善我省对外劳务合作协调、保障体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经营公司职责任务,加大服务、管理和规范力度,建立集风险防范、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打击处理、纠纷处置、合法维权、社会救助为一体的外派劳务工作长效机制。
(二)清理和淘汰一批违规外派劳务和中介企业,查处一批大要案,惩治一批违规经营责任人,妥善处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境外劳务纠纷信访积案,进一步梳理和规范我省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我省对外劳务合作合法经营、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大环境。
(三)确保外派劳务人员和外派劳务经营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最大限度减少外派劳务人员上当受骗及境外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局面。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四川省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商务厅厅长谢开华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等8个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指导研究清理整顿工作中的政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