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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9〕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技术改造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产业发展后劲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更新升级现有技术装备、提高产品能级,是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为此,现就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式发展为重点,以自主创新为动力,根据上海产业发展战略,面向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促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优化投资结构,提高产业集聚度,加快提升本市产业能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发展上海优势产业相结合。要充分利用上海现有的产业基础,服从服务国家战略,积极争取和支持纳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投资项目,发展高端制造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引导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提高技术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技改贴息等手段,发挥技改投资的乘数效应和杠杆作用,加快推动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坚持发挥国有资本作用和调动各类资本积极性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进国有、外资、民营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上海产业发展水平。
  --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注重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国内不能生产的新型装备,加大消化吸收利用,把技术改造作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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