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二十六)打造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重点加快推进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沪杭客运专线和沪通、沪乍等铁路建设。有效衔接公路对外通道的规划线位、建设时序和建设标准,加快申嘉湖高速、崇启通道、沪苏高速等高速公路建设。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共同整合长三角港口资源。共同编制实施长三角沿海港口发展总体规划,重点推进苏申外港线、杭申线改造,建立和完善长三角内河集装箱江海直达联运机制。统筹规划洋山深水港区和外高桥港区的功能布局,有序推进小洋山西港区项目。(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
(二十七)构建完备的能源安全体系。加快天然气、石油、电力、煤炭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上海进口LNG一期工程和天然气主干管网二期工程,配合做好川气东送、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管道上海段建设,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与江苏、浙江省互联互通。推进漕泾炼油项目及其原油、成品油管道上海段的建设。积极推进本市市内煤电基地与气电基地建设。煤电方面重点建设沿江电厂和沿海电厂,气电方面按大中小并举布局。积极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推进800千伏川沪特高压直流工程、500千伏葛沪直流增容改造工程等西电东送重点工程和1000千伏皖电东送工程建设。开展苏北经崇明向上海送电通道的研究与规划落地工作。有序开发天然气市场,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
(二十八)提高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水平。重点推进太浦河清水走廊工程、太湖流域拦路港二期工程,大泖港防洪工程,适时启动吴淞江行洪一期工程,开展黄浦江河口建闸工程研究。推进青松大控制片淀东等除涝泵闸工程,新建大治河西枢纽二线船闸、芦潮港出海闸,实施外环西河新辟工程。加快推进青草沙原水工程建设,重点协调推进长江口北支中束窄工程,规划建设东风西沙水源地,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供水安全。配合流域机构编制《淀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建立相邻省河道保洁工作定期会商机制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协作平台,以及相邻省市水面漂浮物集中打捞和联动机制。优化和完善省市界以及长江口、杭州湾等区域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建设统一的水资源管理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市水务局牵头推进)
(二十九)推动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联合开展区域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研究,共同争取国家重大项目,推进长三角城市互联网络交换中心建设,提高超级计算、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共享水平。共建长三角区域内标准和功能统一的空间地理信息、应急联动指挥和智能交通三个城市智能化管理平台,推动区域城市管理智能化、网络化。推进区域教育、文化、卫生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加快省市级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电子数据交换,促进图书馆自建和共建专题文献数据库。加快实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建设,推进长三角高速公路运行信息互通等信息化项目。(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推进)
八、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十)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做好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健全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开展土地利用的全过程动态监控,逐步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的长效机制。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整利用力度,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促进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向农村地区延伸,切实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力度。加强设施建设,提高农用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发挥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生产、景观、生态等综合功能。(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牵头推进)
(三十一)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建设。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将能耗考核覆盖各节能重点领域。搞好《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的修订,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订。严格把好能评、环评关,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安监等门槛,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力度。加快实施工业燃煤锅炉、电机系统改造、分布式供能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加强照明节能管理。完善适合本市气候特点和发展要求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推广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支持环境能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扶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深入推进各层次、各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鼓励把河水、雨水和城市再生水作为市政、绿化和景观等用水。推进脱硫废渣、污泥、粉煤灰、生活垃圾、电子废弃物和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推进汽车零部件等机电产品的再制造。(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