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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沪府发〔2009〕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识、明确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认识重大意义。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是我国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大趋势,加快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它有利于推进上海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经济素质;有利于辐射和带动泛长江三角洲区域、长江流域以及我国其它地区的发展,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提高区域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抵御国际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有利于深化改革和探索创新,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确定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提升长三角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三)确定发展目标。到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提高,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完成“十一五”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3%,知识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达到500公里左右。上海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力和带动力进一步提高。
  到2020年,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在重要领域科技创新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促进长江三角洲、长江流域共同发展和服务全国的作用更加明显。
  二、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四)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发挥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集聚的优势,不断提升上海对长三角地区的金融服务与金融支持。大力发展企业(公司)债券、资产支持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研究探索并适时推出股指、汇率、利率、债券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加快期货市场发展,做深做精现有期货品种,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融类大宗产品期货。积极探索推进上海服务长三角地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有效途径。鼓励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基金)及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做好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试点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银行开展银团贷款。在洋山保税港区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支持注册在上海的金融机构在长三角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优化区域银行卡受理环境。完善长三角地区银行汇票业务,促进区域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健康发展。推动区域支付结算产品和服务创新。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试点。推动建立全方位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以及长三角地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系会议制度,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的安全和稳定。推动在长三角地区有长期业务的境外企业试点发行人民币债券。研究探索股权投资和银行贷款之间的联动机制。(市金融办牵头推进)
  (五)加快发展航运服务业。建设以货种接卸和中转服务为主的宝山罗泾和杭州湾等港区。加大江海联运推进力度,实现长江内河集装箱船舶江海直达联运。统筹长三角内河集装箱运输市场发展,提高水水中转比例。大力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济、航运咨询、船舶技术等各类航运服务机构,构建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完善航运服务规划布局,拓展洋山保税港区的功能,发展北外滩、陆家嘴、临港等航运服务集聚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依托上海航运交易所,加快建设全国性的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船舶交易市场。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上海港与长三角区域及长江干线港口的交流合作力度,促进形成便捷高效的长三角区域干线港口和航运信息交换系统。聚焦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拓展洋山保税港区的功能。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促进国际货运中装业务。聚焦洋山保税港区,优化口岸服务环境,探索口岸监管模式创新,发展高附加值的港口服务,吸引相关企业入驻。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支持开展船舶融资、航运保险等高端服务。依托上海航运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优势,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航运运价指数体系,加快开发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为我国尤其是长三角地区航运企业控制船运风险创造条件。积极发展邮轮经济,加快发展邮轮母港,探索建立区域性邮轮组合港。(市建设交通委牵头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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