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亿星集团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批复
(周政办【2009】63号)
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支持周口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请示》(豫亿星〔2009〕30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流通搞活消费的意见》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全力打造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国内现代化大型农产品交易基地,市政府将继续支持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运营过程中给予重点扶持。
二、市政府同意待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将中心城区传统批发市场和市场内商户整合到周口市黄淮物流港农产品批发市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