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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黑龙江省电视台对黑龙江省龙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批复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黑龙江省电视台对黑龙江省龙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批复
(黑财行资〔2009〕8号)


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黑龙江省电视台办理非转经审批手续的请示》(黑广计发[2008]54号)收悉。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通知》(厅字[2006]33号)精神,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黑龙江省电视台(以下简称省电视台)对黑龙江省龙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视网络公司)进行增资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广播电视光缆传输干线网建设,确保在2010年前基本完成全省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的任务和目标,原则同意省电视台向其控股企业龙视网络公司增加投资3000万元,相应增加龙视网络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二、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瑞岳华黑审字[2008]第132号),截至2008年12月31日,龙视网络公司总资产40365.98万元,总负债9378万元,净资产30987.98万元;公司股本30895万元。在公司股本中,省电视台出资20570万元,占股本的66.58%;双鸭山有线电视台出资2549.13万元,占股本的8.25%;东宁有线电视台出资1924.86万元,占股本的6.23%;宁安有线电视台出资1900.30万元,占股本的6.15%;七台河电视台出资1861.43万元,占股本的6.02%;穆棱有线电视台出资885.37万元,占股本的2.87%;拜泉广播电视台出资731.99万元,占股本的2.37%;肇东有线电视台出资474.43万元,占股本的1.53%。
  三、增资后,龙视网络公司股本增加至33895万元,其中,省电视台出资23570万元,占股本的69.53%;双鸭山有线电视台出资2549.13万元,占股本的7.52%;东宁有线电视台出资1924.86万元,占股本的5.68%;宁安有线电视台出资1900.30万元,占股本的5.61%;七台河电视台出资1861.43万元,占股本的5.49%;穆棱有线电视台出资885.37万元,占股本的2.61%;拜泉广播电视台出资731.99万元,占股本的2.16%;肇东有线电视台出资474.43万元,占股本的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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