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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
(周政办【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汇集舆情,畅通民意的重要平台和渠道。政民交流也是政府网站三大功能(政务公开、为民办事、政民交流)之一。网民留言反映了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办好网民留言,是市政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渠道。为了规范、高效办理网民留言工作,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办理内容

  主要是网民通过周口市人政府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等栏目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办理程序

  (一)登记。市政府办公室网站负责对网民留言进行下载、整理、登记。

  (二)转办。政府网站将下载整理的“网民留言”,由分管秘书长审定后,送交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整理分类,按照职责分工,确定承办部门,并提出转办意见和要求。凡部门能够直接办理的,转交相关部门办理;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要明确主办部门,经主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批后,转交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倾向性、共性的问题,报市政府秘书长审阅后,呈送市政府领导批示,再转交部门办理。

  (三)办理。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尽可能吸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对咨询有关政策、工作程序等问题的,要明确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工作量较大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完毕;短时间解决有困难的.应说明情况,限期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应制订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及早解决;对不符合政策或因客观原因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征得网民谅解。

  (四)反馈。网民反映的问题办结后,承办部门要把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由承办或主办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收到承办部门上报的办理情况后,根据网民所留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及时向网民反馈,并征求其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网民不满意的,应重新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每两周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一次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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