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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交安监〔2009〕161号)


各县、区交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合安〔2009〕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行业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现《合肥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合肥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广泛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交通建设、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以及所属各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全市交通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王贤泰局长为组长,罗会忠副局长、陆敬泽副局长、黄永宏副局长、李祥威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合肥市交通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王村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余立同志任联络员,联系电话:5172502。

  三、排查治理范围

  (一)合肥市道路运输行业。主要为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出租车企业、车辆维修企业、车辆检测企业、驾培企业、客货运站场、营运车辆等。
  (二)全市交通建设行业。主要为交通建设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公路、桥梁、机械设备等。
  (三)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为水运企业、航道、码头、渡口、船舶。

  四、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安全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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