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完善测绘管理机构。按照《
测绘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规定,各县(市)、区要落实测绘管理机构、职能、人员、经费,明确测绘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形成上下贯通、运转协调、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的测绘行政管理体系。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新时期测绘工作的要求,按照“统一、协调、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测绘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二)我市测绘工作的主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为行动纲领,以落实《郑州市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建设,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在郑州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ZZCORS)基础上,完善我市高精度三维测绘基准体系和地理空间数据信息应用体系主体框架,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与整合,为我市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化应用提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平台;建立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享机制,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实现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对我市国土范围的定期覆盖和局部地区的动态覆盖。充分利用郑州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ZZCORS)这个平台,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完成城区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任务,加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工作。要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要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共建。
(四)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在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数据库,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针对地方、部门、行业特色,在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位置服务等方面分类构建权威、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更好地满足政府、企业以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迫切需要。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系统应当采用测绘主管部门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五)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立市级测绘与县级测绘、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和规划建设的信息化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测绘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加强基础航空摄影和用于测绘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分发的统筹协调,提高利用效率。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测绘部门提供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的地名、境界、交通、水系、土地覆盖等信息,测绘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