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南京鸿百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苏食药监市〔2009〕103号)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年7月17日,我局组织对南京鸿百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GSP跟踪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2项严重缺陷和7项一般缺陷。我局通报了检查结果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今年1月7日,我局在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时,发现其不仅未进行整改,还擅自将仓库面积由673平方米减少到340平方米。
鉴于该公司严重违反了《
药品管理法》第
七十九条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
四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撤销该企业GSP认证证书,并请你局代为收回后交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同时监督该公司做好整顿工作,6个月后可重新申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