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医中药中国行(蒙医蒙药内蒙古行)”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9〕15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23个部门共同主办,以“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为主题,通过在全国举办大规模的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科普宣传,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集中展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该活动于2007年7月在北京启动,已经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中医中药中国行(蒙医蒙药内蒙古行)”活动定于2009年7月18日在呼和浩特市启动,随后将走进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其他盟市自行安排相关活动)。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蒙医蒙药内蒙古行)”活动,是宣传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成就,促进蒙中医药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活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卫生厅承办。为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自治区成立了“中医中药中国行(蒙医蒙药内蒙古行)”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并制定了活动方案。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参照自治区组委会的组成结构,及时成立本盟市的组委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二、精心策划方案,确保活动效果
各地区要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形成亮点”的要求,以面向基层、服务大众、惠及百姓为目的,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活动方案,力争办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蒙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要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可及性和互动性,活动口号、宣传文字、活动方式等要符合地方实际。通过开展蒙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咨询服务、健身方法体验、历史文化展览等活动,把蒙中医药的知识和服务送到社区、机关、学校、厂矿、农村、牧区、边防。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并使活动持续一定的时间,达到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目的。同时,要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