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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周口人游周口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全市各景区游览时,记者、导游、旅行社经理、现役军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凭有效证件可免票。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可享受5折优惠;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免票,1.2米至1.4米儿童5折优惠。

  允许旅游大巴、旅游中巴进出市区,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检查。各景区景点、星级宾馆、旅游定点饭店免收停车费。

  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空气监测、环境监测按下限收费。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和旅游景区用水、用电、用气与一般工商企业实行同等价格。

  5、加大整体宣传力度,树立良好旅游形象

  注意整合旅游资源,对全市景区统一包装,推介周口旅游整体形象,充分展示周口旅游的独特文化内涵,以媒体广告、旅交会、专题推介、旅游对接为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样化的推介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征集周口旅游主题形象口号,编印旅游宣传画册,在各景区设置周口旅游精品景区宣传广告,全力打造周口旅游整体形象和品牌;提取全市各景区全年门票收入的3%作为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旅游宣传促销,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周口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综合协调。为确保“周口人游周口”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周口人游周口”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李绍彬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赵其凯、市旅游局局长郭志刚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周口人游周口”各项工作。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周口人游周口”是个综合性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确保“周口人游周口”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市政府法制办承担法律事务职能,市工商局承担使用商家的审查职能及游客投诉审理职能,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承担旅游活动和食品卫生安全职能,市水务局承担游船的使用和安全职能,市交通局负责打造旅游车辆的绿色通道,市公安局负责活动的治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的保障,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景区、旅行社、宾馆、餐馆、商场等旅游企业积极参与,不断开发满足大众旅游休闲度假需求的产品;各相关县市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本地游活动的顺利开展。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周口日报社、周口电视台、周口广播电台、中华龙都网等媒体要大力宣传“周口人游周口”活动的意义、政策和措施,营造全民关注旅游、参与旅游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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