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的通报
(许政[200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金融生态环境模范市”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了“经济社会繁荣、内外环境和谐、金融服务优良、互惠互利共赢”的经济金融和谐健康发展局面。在今年4月召开的第五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我市被评选为“中国金融生态城市”,进一步增强了城市的软实力,提升了城市的竞争力。为此,市政府决定对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完善、提升创建成果,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实现富民强市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