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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9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09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2009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项重点环保工作是2009年全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影响到污染物总量减排刚性任务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全市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定期调度分析,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达到预期目标,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市环保局要对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通报。百项重点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今年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实行量化考核。

  具体任务分工见潍坊市2009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附后)。

二ΟΟ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潍坊市2009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

责任单位

重 点 工 作

青州市政府

(7项)

1、取缔境内石灰土窑,6月底前完成。

2、清源污水处理厂及北阳河流域污染源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确保北阳河青垦桥断面水质达到省控目标要求,COD≤70mg/L,氨氮≤8mg/L。

3、美陵污水处理厂及南阳河流域污染源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4、峱山经济发展区污水处理厂10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5、弥河生态园污水处理厂12月底前建成投运,进水调试。

6、越级上访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重复信访率不超10%。

7、在重点镇和项目集中区探索成立环保机构。

诸城市政府

(8项)

1、鑫兴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2、落实鑫兴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方案,完成立项,年底前开工建设。

3、银河污水处理厂5月底前扩建工程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4、落实银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方案,完成立项,年底前开工建设。

5、舜河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

6、落实舜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方案,完成立项,年底前开工建设。

7、潍河古县断面水质达到省控目标要求,COD≤30mg/L,氨氮≤1.5mg/L。

8、在重点镇和项目集中区探索成立环保机构。

寿光市政府

(10项)

 

1、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6月底前建成投运, 符合减排要求。

2、城北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3、渤海化工园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4、侯镇镇区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5、东城项目区污水处理厂5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6、巨能热电公司3台410吨锅炉炉外脱硫工程8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7、渤海工业园跨区域环境信访问题4月底前解决。

8、越级上访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重复信访率不超10%。

9、八面河断面水质达到省控目标要求,COD≤70mg/L,氨氮≤8mg/L。

10、在重点镇和项目集中区探索成立环保机构。

安丘市政府

(8项)

1、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6月底前完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柠檬生化公司气味、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问题6月底前得到解决。

3、景芝镇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4、落实景芝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方案,完成立项,争取开工建设。

5、渠河沂胶路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COD≤20mg/L,氨氮≤1mg/L。

6、浯河沂胶路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COD≤20mg/L,氨氮≤1mg/L。

7、汶河夹河套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COD≤20mg/L,氨氮≤1mg/L。

8、在重点镇和项目集中区探索成立环保机构。

高密市政府

(9项)

1、康达环保水务公司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

2、北栾庄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9月底前完成。

3、第三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一期工程12月底前建成投运,进水调试。

4、高密银鹰化纤有限公司排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入口标准。

5、孚日集团脱硫设施改造完善工程6月底前完成,符合减排要求。

6、孚日家纺废水在线监测设备4月底前更换完毕,通过环保验收。

7、年内完成两台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8、北胶新河流河闸断面水质达到省控目标要求,COD≤60mg/L,氨氮≤8mg/L。

9、在重点镇和项目集中区探索成立环保机构。

昌邑市政府

(8项)

1、龙池污水处理厂4月底前完善管网,调试达标,符合减排要求。

2、柳疃污水处理厂4月底前完善管网,调试达标,符合减排要求。

3、卜庄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建成投运,完善管网,符合减排要求。

4、海洋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工程,符合减排要求。

5、紫光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工程,符合减排要求。

6、越级上访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重复信访率不超10%。

7、堤河辛沙路桥断面水质达到市控目标要求,COD≤150mg/L,氨氮≤25mg/L。

8、在重点镇和项目集中区探索成立环保机构。

临朐县政府

(6项)

1、清源污水处理厂接纳老城区、东城区所有污水,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

2、东城开发区污水泵站正常运行,污水全部进入清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冶源镇污水综合处理方案,完成立项,年底前开工建设。

4、东城热电厂炉外脱硫工程11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5、监控中心10月底前建成投运,并通过省环保局验收。

6、在重点镇和项目集中区探索成立环保机构。

昌乐县政府

(8项)

1、县城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升级改造,符合减排要求。

2、县城污水处理厂12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建设,进水调试。

3、英轩实业公司12月底前将处理后污水调入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城东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5、红河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6、潍焦集团炼铁厂128m3高炉12月底前拆除。

7、丹河纪赵桥断面水质达到市控目标要求,COD≤100mg/L,氨氮≤15mg/L。

8、在重点镇和项目集中区探索成立环保机构。

潍城区政府

(6项)

1、配合市政管理局落实潍坊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完成立项。

2、月河沟、化肥沟清淤疏通,排污由明沟改为暗沟,6月底前完成。

3、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且具备集中供热能力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淘汰。

4、新设立的饮食业单位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原有饮食业单位9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达标排放。

5、采取多种措施,抑制城市建设改造、环卫清洁、汽车尾气、露天烧烤等空气污染。

6、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监管和周边废气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空气良好率85%以上。

寒亭区政府

(5项)

1、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完善输水管网,确保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

2、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26台燃煤锅炉,关停淘汰。

3、新设立的饮食业单位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原有饮食业单位9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达标排放。

4、采取多种措施,抑制城市建设改造、环卫清洁、汽车尾气、露天烧烤等空气污染。

5、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监管和周边废气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空气良好率85%以上。

坊子区政府

(6项)

1、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和扩建工程,完善输水管网,形成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确保稳定达标运行,排入虞河。实施24小时严密监管。

2、新方矿业集团9月底前完成1万吨/日矿坑水综合利用工程。

3、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20台燃煤锅炉,关停淘汰。

4、新设立的饮食业单位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原有饮食业单位9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达标排放。

5、采取多种措施,抑制城市建设改造、环卫清洁、汽车尾气、露天烧烤等空气污染。

6、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监管和周边废气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空气良好率85%以上。

奎文区政府

(6项)

1、钢铁厂SO2新增排放量控制在2008年水平。

2、钢铁厂7月底前完成230m2烧结机脱硫工程建设,符合减排要求,通过环保验收。

3、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且具备集中供热能力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淘汰。

4、新设立的饮食业单位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原有饮食业单位9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达标排放。

5、采取多种措施,抑制城市建设改造、环卫清洁、汽车尾气、露天烧烤等空气污染。

6、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监管和周边废气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空气良好率85%以上。

高新区管委会

(6项)

1、高新污水处理厂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

2、3月底前华潍热电有限公司2台130吨锅炉炉外脱硫工程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减排要求。

3、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20台燃煤锅炉,关停淘汰。

4、新设立的饮食业单位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原有饮食业单位9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达标排放。

5、采取多种措施,抑制城市建设改造、环卫清洁、汽车尾气、露天烧烤等空气污染。

6、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具备废水COD、SS、氨氮、PH和废气SO2、烟尘、黑度等基本监测能力。

 

经济区管委会

(7项)

1、配合市政管理局落实潍坊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完成立项。

2、月河沟、化肥沟排污由明沟改为暗沟,6月底前完成。

3、对集中供热管网到达范围内的4吨以下的分散燃煤锅炉,关停淘汰。

4、新设立的饮食业单位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原有饮食业单位9月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达标排放。

5、采取多种措施,抑制城市建设改造、环卫清洁、汽车尾气、露天烧烤等空气污染。

6、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监管和周边废气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空气良好率85%以上。

7、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具备废水COD、SS、氨氮、PH和废气SO2、烟尘、黑度等基本监测能力。

滨海区管委会

(7项)

1、海源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符合减排要求。

2、渤发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符合减排要求。

3、海化集团3台130吨锅炉3月底前完成炉外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设施验收,符合减排要求。

4、海化集团4台240吨锅炉10月底前完成烟气尾部活化增湿脱硫工程,符合减排要求。

5、监控中心10月底前建成投运。

6、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

7、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具备废水COD、SS、氨氮、PH和废气SO2、烟尘、黑度等基本监测能力。

峡山区管委会

(4项)

1、成立专门环保机构。

2、建立境内污染源监管动态档案。

3、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

4、3月底前在潍河、渠河、浯河入峡山水库前建成自动监测站房,配套水电。承担日常管理。

市政管理局

(6项)

1、虞河下游污水处理厂4月底前开工建设,明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2、市污水处理厂10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实现达标排放。

3、市污水处理厂7月底前完成3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

4、高新污水处理厂10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工程,实现达标排放。

5、落实潍坊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方案,完成立项。

6、市垃圾处理厂10月底前完成渗滤液处理改造完善工程,并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

市环保局

(7项)

1、第二热电厂锅炉炉外脱硫工程3月底前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减排要求。

2、化纤厂锅炉炉外脱硫工程6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3、恒联浆纸公司锅炉炉外脱硫工程6月底前建成投运,符合减排要求。

4、硝铵厂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

5、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且具备集中供热能力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淘汰。

6、3月底前完成峡山水库四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

7、全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项)

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市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确保10月底前检测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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