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建施通〔2009〕179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75号)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09〕52号),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认真贯彻执行。
自2009年5月起,每月20日前,各地建设局应将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到省建设厅施工处。请各市(州、地)建设局于2009年5月5日前将本地区信息报送部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报省建设厅施工处。
联系电话:0851-5360292;传真:0851-5360289。
电子邮箱:sgglc@gzjs.gov.cn
联 系 人:梁 余
附件: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宗旨,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引导各部门、企业更加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各责任主体安全意识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