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旱灾救助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
自去年11月份至今,我区旱情持续发展,全区各地平均气温偏高2-3℃,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大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去年同期偏少1-5成,土壤墒情严重不足,较去年同期偏低2-6个百分点,中部干旱带7-8个月无有效降雨,南部山区也近2个月无有效降雨。
据气象部门最新预测,6-7月份宁夏北部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其它地区偏少,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持续的高温和干旱将导致灾情进一步加重。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前的旱情发展,高度关注受旱区群众的基本生活,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民政厅针对我区中南部旱情,根据与气象、农牧等部门的会商结果和受旱区的报告,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于6月14日17时启动旱灾救助Ⅲ级应急响应。为全力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各旱区民政部门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克服侥幸和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旱、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把这项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举措,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搞好督促检查,切实做好旱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确保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
二、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各旱区民政部门要发挥抗灾救灾综合协调职能,切实加强与农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当前旱情动态及下步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和因旱造成群众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状况。一要密切关注旱情,灾害损失数据达到旱灾应急预案启动标准时,及时启动本级预案,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二要通过采取部门帮扶、驻军共建、发放“水票”、免费供水、设立供水点等帮助受灾群众解决饮水困难,重点保障敬老院、低保对象、散居五保对象等特殊群体的饮水。三要协调配合好兰州军区和驻宁部队为灾区群众拉送生活用水,支持抗旱救灾。四要在抓紧下拨安排抗旱救灾资金的同时,尽快兑付退耕还林补助粮款和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切实保障受灾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要积极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大行动,减少灾区饮水、吃粮的压力,引导和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六要做好播种准备,出现有效降雨即扩大荞麦、糜谷等耐旱作物的播种补种面积,以秋补夏。七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马铃薯、硒砂瓜、小杂粮等特色高效作物种植面积,加大饲草种植面积,抓好畜禽补栏扩量,努力提高农民收入。通过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饮水、吃粮等基本生活困难,确保不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