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委;
协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四、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
结合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实际,找准产业自主创新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我市各级经济开发区和创业园区内有关企业标准化厂房,共同申报国家、省孵化器和加速器平台建设项目,促进创业中心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基地,增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市财政对孵化器、加速器的建设投入要逐年有所增加。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五、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根据《六安市产业发展规划》,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发展战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和省会经济圈建设的机遇,遴选一批对我市产业提升带动力强、关联度大、产业化明显、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认真组织实施,加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我市产业层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委、市财政局。
六、加大科技经费投入
根据《国家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建立财政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机制,确保对自主创新投入增长,从2010年开始,市政府将增加科技研发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增量资金大部分作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主创新活动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争取国家、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创造条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协同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七、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经费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强化企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速知识更新,提高创新能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我市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和其它人才培养机构,开展满足行业创新需求的人才培养,为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提供大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