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23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精神,扎实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两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两免”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由于部分育龄群众缺乏出生缺陷防范意识,防范措施不到位,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开展“两免”工作,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举措,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 “两免”有关政策,千方百计地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育龄群众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不断增强,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
1.已婚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
2.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
3.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均达到70%以上;
4.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及出生缺陷高危人群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两免”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动员、引导群众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相关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两免”服务工作,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对在检测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要及时提出预防、复查、治疗的医学建议,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两免”检查率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