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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大力支持以TD-SCDMA(时分同步的码分多址技术)为重点的3G(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

  加快我省3G网络建设和产业化应用,将进一步推动电信网络技术演进,为人们提供更为丰富、便捷的通信信息服务。TD-SCDMA(以下简称TD)是我国通信业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国际标准,对提升我国电信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TD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TD通信产品、业务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加快推进TD网络的产业化应用。以TD为重点的3G网络已被列入我省2009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规划、基站选址、管道建设、电力引入等方面为3G网络建设提供良好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共同推动我省TD、WCDMA(宽频分码多重存取)、CDMA2000(多载波分复用扩频调制)等3G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积极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配合联动,共同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和审批通信铁塔、杆路、管道规划时,要统筹考虑相关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切实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行为。电力部门对共建共享的电信企业共用电源,应视为非转供电并给予支持。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已有通信铁塔、杆路必须共享,新建通信铁塔、杆路必须共建,其他具备条件的通信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应共建共享,禁止在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

  五、妥善处理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解决影响工程施工的各类问题。为避免城市道路的重复开挖,电信基础设施应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城区内电信传输管道线路涉及的房屋拆迁、绿化占用、道路挖掘等补偿,参照当地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有关标准执行。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肃处理以获取赔偿为目的、在电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内恶意设立各类建(构)筑物和种植各类植物的行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安部门应积极协调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掘路、占路、疏导交通等问题。各相关部门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基础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的,应征得电信基础设施产权人同意,并由提出改动或迁移要求的单位承担改动或迁移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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