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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处置民用航空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授权执行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及省应急指挥部的重大决策;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市州政府参与民用航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审核各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各机场应急救援保障情况;为民用航空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按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的授权参与调查等工作。
  2.3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省工信委:负责大宗应急救援物资的综合协调,保证有关物资及时到位。
  省公安厅(含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组织对民用航空事故现场实施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及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参与民用航空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民航甘肃监管局:负责省内民航运输企事业单位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向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和民航局报告情况并传达有关指令;参与民用航空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甘肃机场集团(含相关机场公司):负责组织、指导省内各机场民用航空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协调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民用航空事故。
  省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对民航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组织协助开展事故调查。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协调公路交通运输。
  省民政厅:负责指导、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保障民用航空事故应急救援地区的通信联络畅通。
  省气象局:负责协助提供气象监测、气象预报信息和技术支持。
  省军区司令部:负责组织协调军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参与应急救援;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和群众转移工作。
  武警甘肃省总队:负责组织调动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协同公安部门加强现场警戒和控制。
  民航甘肃空管分局:负责将获知的民用航空事故情况按预案规定程序通知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时了解机长意图和事故发展情况,并报告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有关因民用航空事故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航行通告;及时提供民用航空事故所需要的气象情报,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中航油甘肃分公司:负责参与民用航空事故调查和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处理残损航空器油品。
  有关航空公司负责提供航班号、机型、航空器国籍登记号、机组组成人员情况,旅客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国籍、性别、航空器燃油量、航空器所载危险品及其他货物等资料情况;负责将民用航空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通报海关、边防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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