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标准化宣传力度。重点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标准化意识。抓紧制定针对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标准化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充分运用标准化典型案例进行研究、指导,不断提高政府和企业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能力。积极创新标准化知识普及方式。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制发标准化知识宣传手册、设立宣传栏等形式,全面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充分利用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活动平台,通过开办标准化展厅或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标准化的认知度。
五、各部门职责
(一)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规划、指导和协调,牵头抓好标准化战略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滨州市标准化工作的考核督导。加强对强制性标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每年举办大型标准化宣传活动及高水平标准化讲座。组织、协调标准化技术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标准化技术人才培训。组织、指导企业积极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二)科技等部门要会同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抓好技术创新,鼓励专利申请,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形成以专利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构筑技术标准的原始基础,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重点扶持重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级、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指导,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经贸委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在工业企业建立实施节能降耗方面的标准体系和各项标准化工作。
(三)农业、渔业部门要牵头抓好农(渔)业标准化工作,会同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农(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为主要特色农(渔)产品制定标准,指导农(渔)业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
(四)卫生部门综合协调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抓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管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企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宣传贯彻、监管,质监部门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食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管。
(五)发改、服务业部门要牵头做好服务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积极引导服务业企业自觉推行服务质量国家、行业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服务企业自觉制定本企业的服务标准,并争取上升为山东省地方标准乃至国家标准;同时做好强制性服务标准的实施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