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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财〔2009〕2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春季起,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广泛宣传党和政府这一惠民政策,确保此项政策落实,我厅拟定了《关于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致学生家长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致家长书》),现就印发《致家长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立即将《致家长书》转发所辖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填列举报电话后统一印制,并于2009年春季开学前随免费教科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人手一份。

  二、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实践,各地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这一惠民政策,确保此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将这件惠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办实办好。

  附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致学生家长书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关于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致学生家长书

亲爱的学生家长:新春好!
  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基[2007]23号),根据省政府的决定,我省已从2008年春季起,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
  我省免费教科书发放的对象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为:一至九年级各学科教材,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补充习题,历史、地理、历史与社会图册和填充图册,汉语拼音磁带和英语磁带。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享受相应待遇,学校免收教科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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