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师〔2009〕2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9〕17号)精神,现就我省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下达我省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35人,并按每人每学年5000元的标准资助部分培养费。为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培养,2009年名额全部在高职高专院校推荐。请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需要,择优向我厅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各校推荐的人选必须是本校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年龄在40岁以下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请各校根据《2009-2010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组织推荐人选遴选接受学校和导师,并于3月13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一览表》纸质版一份,《推荐表》和《一览表》均提交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电话:025-83335527,E-mail:fuzhy@ec.js.edu.cn。
  三、《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2009-2010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2009-2010年度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2009-2010年度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以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及流程》可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